为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水平,3月22日上午,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联合举办的“抚州市东乡区职教中心(技工学校)导师带徒活动签字仪式在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及10对师徒参加签字仪式。校长李伯平、副校长郑丹平、工会主席雷敏出席签字仪式。仪式由校团委书记王妮主持。
导师带徒活动是我校的一项传统工作。为防止活动流于形式,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我校从签订“导师带徒”合同书抓起,从形式到内容加以规范,明确师徒责任义务和计划目标,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考核。近年来,学校新进的青年教师都与老教师结成对子,签订了导师带徒合同书,签约率达100%。合同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师、徒、学校保管。这样不但增强了师徒双方的责任意识,而且增强了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监管意识。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学年末将对师徒们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依据主要以徒弟在过关竞赛中取得的成绩、所教班级的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以及领导小组平时检查情况为主要依据,评选出最佳师徒。
签字仪式上,教务处主任陈世明首先宣读了《抚州市东乡区职教中心(技工学校)导师带徒活动方案》;随后10对师徒郑重地在导师带徒合同书上签上了各自的名字。京丽丽老师作为徒弟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签字仪式上,校长李伯平在讲话中指出相传相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校学校文化传承的重要纽带。并就开展导师带徒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希望:一是希望导师们积极带好徒弟,毫不保留地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自己的徒弟,以自己扎实的工作能力和高尚的人格魅力,教育和引导徒弟做人做事;二是希望徒弟们尊敬自己的师父、爱戴自己的师父,谦虚向自己的师父学习,在学会导师的本事的同时,养成自己的思考方式,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特色;三是希望各有关处室积极发挥组织、效能监督作用,富有成效地开展好此项活动。